根据六办〔2019〕26号文件批准的六安市统计局“三定”方案如下:一、市统计局主要职能、职责(一)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规划、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;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,确保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及时;起草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草案,依法开展统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,受理、查处统计违法行为;负责统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。 (二)建立健全我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,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、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;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,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,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。(三)组织实施人口、经济、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,汇总、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。【查看详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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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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